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5-080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6 年 1 月 5 日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58.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9%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44 人
?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1 月 5 日,本次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情况(调整前)如下: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划公告日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刘汝刚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崔建波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李环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孟龙 中国 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刘宝江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 6.2112% 0.0667%
宋超 中国 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核心骨干员工(42 人) 101 62.7329% 0.6733%
合计 161 100.0000% 1.073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定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最新
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
第一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
第二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
第三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
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作废失效。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1 年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1 年为基数,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1 年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1 年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1 年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1 年为基数,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
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
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 2022 年 11 月 21 日作为授予日,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0.01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0.01 元/股调整为 9.91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 万股由公司作废。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 万股由公司作废。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91 元/股调整为 9.56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2 万股由公司作废。
(五)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无差异。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
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
第一个归属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
第二个归属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
第三个归属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满足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均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因此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三)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人员情形的;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48名激励对象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仍在职的44名激
以上的任职期限。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1)以 2021 年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1 年为基数,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费用的影响。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
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年度考核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励计划仍在职的44名激励
结果
对象中:44名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结果均为A(优秀),
归属比例 100% 80% 0%
(N)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全部为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100%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
定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归属期的相关归
属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第三期可 本次可归属数 本次可归属数
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归属数量 量占已授予股 量占公司目前
票数量(万股)
(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宋超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0 4 40.00% 0.03%
刘汝刚 中国 董事 10 4 40.00% 0.03%
朱紫龙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注3
孟龙 中国 副总经理 10 4 40.00% 0.03%
原董事、原副总
崔建波 中国 10 4 40.00% 0.03%
经理 4
注
原董事、原副总
李环玉 中国 10 4 40.00% 0.03%
经理注 4
核心骨干员工(38 人) 93 37.2 40.00% 0.24%
合计 147 58.8 40.00% 0.39%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表表决,选举朱紫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崔建波先生、李环玉先生不再担任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
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 月 5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8.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9%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25JNAS1B0198),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认购股票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收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归属期 44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558,000 股股票的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
股本为人民币 153,068,00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2,105,225 40.73 0 62,105,225 40.5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374,775 59.27 +588,000 90,962,775 59.43
三、股份总数 152,480,000 100.00 +588,000 153,068,000 100.00
注: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归属的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 75%予以锁定。以上股
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根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72,262,019.29 元,按照本次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后计算的全
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47 元,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
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
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
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
归属条件已成就。
九、备查文件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作废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