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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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核查意见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核查意见
励对象已离职,已授予未归属股份作废。46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二、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核查意见
对象已离职,已授予未归属股份作废。7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为避免短线交易,
本次预留部分股票分两批次归属。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石艳玲            王美娟             沈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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