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
运作》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河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相关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344 号)核准,金河生物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45,132,74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1XAAA503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70,101.48 万元,
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9,559.3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项目总投资(万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拟 月 25 日累计已
项目名称
元) 总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万元)
动物疫苗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一 49,109.79 37,016.68 37,016.68 27,748.51
期)
新版 GMP 符合
性技改项目
生产工艺系统降
耗增效改造项目
动力系统节能升
级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4,519.87 24,519.87 22,744.23 22,754.34
合计 94,245.82 82,000.00 80,224.36 70,101.48
注:新版 GMP 符合性技改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已结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
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
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
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
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态日期 态日期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该项目中的合成肽疫苗生产线虽已建设完成,但因所涉产品监管要
求较高,投产前仍需完成创新性评价,创新性评价通过为取得《兽药 GMP 证书》
的前提。公司此前两次申报未获通过,目前正根据主管部门反馈完善方案,计划
变更质量标准后重新提交申请。新质量标准已通过实验验证,生产及检验环节均
优化升级,生物安全风险更低,且检测结果与传统方法相关性良好,技术层面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由于质量标准变更及创新性评价均履行严格实验、评审程
序,推进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从而影响了生产线的投产时点。
另一方面,项目配套的疫苗研发受实验条件、资质办理及相关流程影响,推
进进度慢于原定计划。部分关键实验需在特定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受实
验室规划指标限制,其启动时间有所推迟;部分实验需要处理协调阴性动物等特
殊实验材料、补充相关资质审批等行业共性问题。在上述事项完成后,还需按既
定程序依次推进后续研究与审批。由于上述步骤均具有一定周期,整体进展较原
计划放缓,使得研发投入节奏相应延后。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
的重大不利情形。本次延期主要系公司基于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策,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
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策,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
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动物疫苗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一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
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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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金龙 梁智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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