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12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部分募集资
金专户的注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证监许可〔2023〕891 号)同意,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69,401 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73,028.97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96,970.3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
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
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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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
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众生睿创”)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
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及 2025 年 6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开立了 2 个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专用结算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
账户统一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存续及本次注销情况如下:
账户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态
广东众生药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股份有限公司 莞石龙支行 中药提取车间建
广东逸舒制药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 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庆四会支行
广东众生药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抗肿瘤药研发项 本次注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 目 销
广东众生药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数字化平台升级 本次注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莞茶山支行 建设项目 销
广东众生药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补充流动资金项
股份有限公司 莞石龙支行 目
广东众生药业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闲置募集资金现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石龙天星分理处 金管理专用结算
广东众生药业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闲置募集资金现
股份有限公司 龙支行 金管理专用结算
药品研发中心及
广东众生药业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股份有限公司 龙支行
设项目
广东众生药业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507000010701010 新药研发项目 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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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龙支行
广东众生睿创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生物科技有限 8110901012301882798 存续
州开发区支行
公司
注: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
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额从 16,920.00 万元缩减至 4,325.78 万元,并将缩减金额 12,594.22 万元用于
“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
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4,325.78 万元及专户利息 792.68 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
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4,933.15 万元及专户利息 255.93 万元(上述专户
利息均截止至 2025 年 6 月 4 日),共计 10,307.54 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7
日及 2025 年 6 月 24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
兴支行(44303501040007420 )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
(4430200104003124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及专户利息全部转出至“药
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新药研发项目”。为方便账户管理,
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对应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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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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