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5-054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楼 A503 会议室。
相结合的方式。
通知。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2 人,代表股份
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24 人,代表股份 67,783,9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4.1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334,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5 人,代表股份
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 14,215,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26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334,6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1%。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14,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3%;
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4%;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46,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淼晶、马龙飞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