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 录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
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
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合法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先
向会议会务组登记,阐明发言主题,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
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
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
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
或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禁止录音、拍照或录像。会场内请勿大声
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丁闵先生
五、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本次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举手通过)
(三)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和发言
七、现场投票表决(由监票人主持表决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见证结果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完成,公司总股
本由 169,000,000 股增加至 250,950,568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169,000,000 元变
更为 250,950,568 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5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意,公司 41,5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晨丰转债”,债券代码“113628”。
因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不低于“晨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2.77 元/股的 130%(即 16.601 元/股),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晨丰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晨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行使“晨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晨丰转
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已将“晨丰转债”剩余未转股的债券全部赎回,“晨丰转债”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晨丰转
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晨丰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32,465,747 股,公司总股本由 169,000,000
股增加至 201,465,74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9,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二)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 49,484,82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9,528,246.28 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905,189.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5﹞426 号)。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具体情况请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
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01,465,747 股增加至 250,950,568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1,465,747 元增加至人民币 250,950,568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
总数为 16,9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数为 250,950,568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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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