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
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限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配
置,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原委托理财投资方向、品种、实施方式等均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