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一)对《2026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
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定价依
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
事王佳才、张海波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确认:董事会关于2025年与博硕思生态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仅统计至2025年11月30日数据,2025
年12月仍在进行交易。
(二)对《2026年度与天一矿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
公司,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开采工程建设情况,
天一矿业在2026年度有部分工程矿产出,为稳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磷矿
石供应,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天一矿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吴海斌、李子军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确认:董事会关于2025年与天一矿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天一矿业目前尚在工程建设中,产出的工程矿品位波
动较大,与本公司生产工艺需求有一定差异,且天一矿业所产矿石在周边市场销售
情况较好,导致该关联交易实际情况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
(三)对《2026年度与万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
行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定价依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段
浩然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确认:
计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1)仅统计至2025年11月30日数据,2025年12月仍
在进行交易。(2)公司磷酸铁根据市场情况向非关联方销售数量增加,导致该关
联交易情况较预期发生变化。
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相关采购主要是市场化的贸易业务需求,维系产业链的相关
客户,满足其阶段性的订单需要,采购规模会随着客户需求、市场行情的调整而有
所变化。
(以下无正文)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 钢 李双海 陈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