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5-175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
为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2.7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对上述担保额度
及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担保总金额仍不超过32.7亿元人民币,保持不变。担保额
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及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5)、《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67)及《2025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73)。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大禹”)在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 5,000 万元,担保期限 1 年;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北京慧图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图科技”)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2,000 万元,担保期限 1 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具销
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纸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农
业机械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软件开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灌溉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普通
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日用电器修理;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直饮水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零售;农作
物种子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
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0,049.76 228,827.82
负债总额 153,260.11 142,230.10
资产负债率 63.85% 62.16%
净资产 86,789.65 86,597.72
流动负债 143,869.23 141,773.2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41,531.09 88,836.29
利润总额 357.51 2,327.29
净利润 191.93 2,139.12
注:上述2024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被担保人2
层 3101-2A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基础地质勘查;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
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
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水文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仪
器仪表制造;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灌溉服务;物联网应用服
务;水资源管理;智能农业管理;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
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0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6,672.49 107,345.44
负债总额 40,035.10 47,054.51
资产负债率 41.41% 43.83%
净资产 56,637.39 60,290.94
流动负债 39,487.98 45,482.73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7,644.90 58,043.21
利润总额 -3,380.58 7,137.20
净利润 -3,648.74 6,604.03
注:上述2024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 1
债权人(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乙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
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
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偿权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
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满之日后
三年止等。
担保协议 2
债权人(甲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乙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慧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
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
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
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2,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
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
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两年等。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
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80,610.6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88.0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32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6%,公司、
水电公司、慧图科技为宁夏水发就利通供水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事项提供
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