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5-121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健先生
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刘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选举戴志
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变更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戴志华先生简历
戴志华,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广
西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 年 4 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1996 年 7 月-2001 年 3 月就职于襄樊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2001
年 7 月-2020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历任中国电
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财务资产管理部职员、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
师兼财务部主任、规划与经济运行部主任、企业策划部主任、人力资源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副所长;2020 年 11 月-2022 年 9 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任总会计师。2022 年 9 月至今,任产业基础研究院(中
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总会计师、中电国基北方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戴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戴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