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19: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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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6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副总经理贺春先生的辞职报告,贺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贺春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贺春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贺春先生对所负责的相关职务工作进行
了合理的安排和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84,546 股,持股比例为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贺
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持有公司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股票的高
     股份锁定承诺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级管理人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
员贺春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贺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贺
春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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