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4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 H 股发行并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的公司治
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水平,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修订情
况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本 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本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
事项; 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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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计划;
(十三)对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 (十三)对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审
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作出决议;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作出决
(十四)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议;
(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四)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的事项; (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的事项;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项。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
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 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
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一百五十七条 除审计委员会之外,公 第一百五十七条 除审计委员会之外,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提名、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与 ESG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 第一百五十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
责: 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和发展规划; 略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
建议; 建议;
(三)审核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 (三)审核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
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 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
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四)对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下简称“ESG”)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并提出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建议,对公司 ESG 工作进行督导、审核公司
ESG 目标完成情况等;
(五)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ESG 事项
相关报告;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或 ESG 相关
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后,《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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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同时废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常州星宇车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