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5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所”)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国卫所成立于 1983 年,注册地址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毕打街 11 号置地广
场告罗士打大厦 31 字楼。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国卫所拥有董事 17 名,为大
约 9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证券投
资、家电和家居、矿产、汽车、医药、化工原料、食品生产等。
国卫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国卫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香港会财局自律监管措施、无刑事处罚
和行政处罚等。
(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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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签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署或复核
何时在国 为本公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上市公司
卫所执业 提供审计
师 公司审计 审计报告
服务
情况
近三年每
项目董事、 年签署约
签字注册会 余智发 2004 年 2001 年 2011 年 2025 年 2-3 个上
计师 市公司审
计项目
近三年每
年复核约
质量控制复
区荣杰 1999 年 2003 年 2011 年 2025 年 8-10 个上
核人
市公司审
计项目
上述项目成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董事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智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荣杰不存在违反
《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国卫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既根据处理公司事务上所需的时间,亦按所涉及的技
术、责任及风险程度而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
与国卫所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对国卫所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认为国卫所具备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
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 H 股
并上市的财务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国卫所为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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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卫所为公司本次
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聘请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