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9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务业务的基础上,相继拓展了碳排放治理与精密机床智造业务。随着业务
类型的增加,公司基于实际业务中积累的客户信用状况、行业特性、历史
回款数据及当前市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原公司业务的应收款项预
期信用损失率不能满足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为更加审慎、公允地反
映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参考相关行业预期信用并
结合公司业务的客户特征、账龄分布及回款特征等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应
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电子产品业务 其他业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电子产品业务 其他业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产生影响。
由于目前无法确定 2025 年末的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分布,具体年度影
响金额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
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公司在审议该事项时,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要求,未损害公司的利益。鉴于此,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
十二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全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目前暂时无法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比例,暂
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