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3223 债券简称:九典转0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
道1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7名股东),代表173,987,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79%。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3人,代表股份64,340,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023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8
人,代表股份6,42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07%。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6,74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356%;反对 1,542,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4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580%;反对 1,542,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09%;弃权 4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2%。
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206,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706%;反对 4,073,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04,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580%;反对 4,073,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888%;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2%。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21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727%;反对 4,06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0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343%;反对 4,06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249%;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8%。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205,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699%;反对 4,079,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0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316%;反对 4,079,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884%;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1%。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202,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688%;反对 4,07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99,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896%;反对 4,07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619%;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5%。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198,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673%;反对 4,083,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96,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335%;反对 4,083,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553%;弃权 4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2%。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201,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686%;反对 4,07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99,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818%;反对 4,07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775%;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8%。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180,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597%;反对 4,099,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78,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550%;反对 4,099,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949%;弃权 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01%。
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议案 2.01、议案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寰宇、刘佩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