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的授权,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同意将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6.25 元/股调整为 13.33 元/股,首次及
预留授予数量由 235.45 万股调整为 282.54 万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美红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 年 3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四)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五)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
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
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
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P=(16.25-0.25)/(1+0.20)=13.33 元/股(采
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处理方式)。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为 Q =235.45
×(1+0.20)=282.5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 187.53×(1+0.20)=225.03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 47.92×(1+0.20)=57.504 万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6.25
元/股调整为 13.33 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 235.45 万股调整为 282.54 万
股。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