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
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99,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 月 7 日。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为 40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15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
反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40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2,132,000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为 40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
售 1,599,000 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
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人数 授予数量 授予后剩余
授予日 登记完成日期
(元/股) (人) (万股) 数量(万股)
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注: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 0.3 股、以公积金转增 4,335 万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8,785 万股,
本次转增后,授予数量为 533 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 取消解 因分红送转导
解除限
批次 解除限售日期 股票数量 除限售股 锁数量 致解除限售股
售人数
(万股) 票数量 及原因 票数量变化
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
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第四条“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
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
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上述各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具体以实际办理的解除限售时间为准。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表所示: 审计:2024 年度,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第 二个 解除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483,039,782.05 元,
限售期 不低于 40%或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 较 2022 年营业收入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的 增 长 率 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110.44%,达到业绩
(下同);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考核目标,满足解除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限售条件。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本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的 40 名激励对象个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人考核评价结果均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60% 0
为“优秀”,满足个人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层面考核要求,第二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批次个人层面解除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
限售系数为 100%。
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
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
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59.90 万股,解除限售比例为 30.00%。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0 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9.90 万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5%。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
获授的限制 售数量占本
限售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激励计划已
股票的数量
(万股) 获授予限制
(万股)
性股票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核心骨干(合计 36 人) 418.60 125.58 30.00%
合计 533.00 159.90 3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
父母、子女。
同意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 0.3 股、以公积金转增 4,335 万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8,785 万股,
本次转增后,授予数量为 533 万股。
书职务,薛晓明先生卸任公司董事职务,张雪坚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 月 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59.9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98,000 -1,599,000 1,599,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652,000 1,599,000 186,251,000
总计 187,850,000 0 187,850,000
注: 具体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完成后结果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
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
相关程序,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尚需由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相关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