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晟汇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晟汇泰”)、
安阳市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泰达”),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
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广西晟汇泰和安阳泰达两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
公 司的 主 合同债务 提供 连 带保证责任 担保, 担保范围 为主 债权本 金金额 合 计
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嘉兴分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分别为广西晟汇泰、安阳泰达向民生银行嘉兴
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
主债权本金金额合计 41,106.60 万元及该部分本金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董事会,
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28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
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相互
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
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
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由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
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晟汇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
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人民币 64,565.25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1,832.08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
币 2,733.17 万元;2024 年 1-12 月,广西晟汇泰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774.4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800.51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广西晟汇泰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9,036.25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4,584.22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4,452.03 万元;2025 年
公司(以下简称“福来泰”)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福来泰 82%的股权,福
来泰持有其 100%股权。
执行人。
(二)安阳市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贫创业园 210 号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人民币 15,105.1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4,492.29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净利润为人民币 351.0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安阳泰达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316.51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3,307.70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008.81 万元;2025 年
公司持有福来泰 82%的股权,福来泰全资子公司浙江友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其 100%股权。
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广西晟汇泰在民生银行嘉兴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
他应付合理费用等),前述范围中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
保证担保。
(二)公司为安阳泰达在民生银行嘉兴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
他应付合理费用等),前述范围中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
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
公司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
制权,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 0 元,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13,417,900,880.00 元(不含
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59%;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前述担保均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