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5-05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关联交易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 2026 年度公司在财务
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非关联董事全票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认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正、
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
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
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 2026 年度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
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正、定价公
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 年关联交易上限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5 年度)》,
分类确定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
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协议期限为一年。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
额人民币 15.78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人民币 4.28 亿元;在财务
公司的年度授信总额人民币 12.98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
内。
(三)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公司在充
分考虑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6 年经营计划的基础
上,就 2026 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预计
如下: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2026 年关联交易额度上限(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8 日,由中国船舶集团及其成员单
位共同出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业务指导
和日常监管,为中国船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87.19 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10115100027155G;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2H231000001。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
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
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
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
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651.02 亿元,负债总额 2,441.46 亿元,所有者
权益 209.56 亿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5.26 亿元,
净利润 14.61
亿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487.31
亿元,负债总额 2,275.94 亿元,所有者权益 211.37 亿元;2025 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
况。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就公司 2026 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与财
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6 年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
则,将资金存入乙方。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
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
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
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
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
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
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
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
的内容,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三)服务价格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
款利率。
手续费。
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
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
务的价格。
(四)交易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五)协议生效与变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达成
新的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
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全面金融服务
支持,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
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
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