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88347 A 股简称:华虹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6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以下简称“本次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
依赖。
? 本次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就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作出决
议,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不超过相应额度的范
围内于 2026 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集
团”)、其子公司等主体(以下合称“华虹集团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和”,与其附属公司等以下合称“联和集团”)、客户一、
客户二、客户三开展相关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陈博、熊承艳、叶峻、
孙国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华
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至2025年 金额与上
关联 占同类业务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 2026年度预 11月30日 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比例(%) 比例(%)
内容 计金额 实际发生 生金额差
类别 (注2) (注2)
金额(未 异较大的
经审计) 原因
公司根据
向关联人 实际业务
华虹集团 63,710.10
销售半导 4.47 7,145.49 0.50 需要预计
公司 (注1)
体产品 2026年度
交易金额
公司根据
向关联人 实际业务
联和集团 销售半导 0.06 108.13 0.01 需要预计
(注1)
体产品 2026年度
关联
交易金额
销售
客户一 向关联人
销售半导 0.89 10,432.45 0.73 不适用
(注1)
体产品
客户二 向关联人
销售半导 0.10 8,593.89 0.60 不适用
(注1)
体产品
客户三 向关联人
销售半导 0.01 272.05 0.02 不适用
(注1)
体产品
小计 78,929.74 — 26,552.01 — —
向关联人 公司根据
采购原材 实际业务
华虹集团 63,710.10
关联 料、产品 2.22 25,041.27 0.87 需要预计
公司 (注1)
采购 及其他服 2026年度
务 交易金额
小计 63,710.10 — 25,041.27 — —
自关联人
处承租物
华虹集团
业及接受 2,430.00 40.75 2,033.50 34.10 不适用
关联 公司
物业管理
租赁 服务
华虹集团 向关联人
公司 出租物业
合计 156,369.84 — 62,871.06 — —
注 1:该部分关联交易金额系按美元金额进行预计,本公告中按 2025 年 11 月 30 日外汇
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即 1 美元对人民币 7.0789 元)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注 2: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
数均为 2024 年度同类业务金额。
【
】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注1) 发生金额(注2) 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一、关联销售
业务经营需
华虹集团
公司
况变化所致
联和集团 372.85 108.13 不适用
向关联人销售
半导体产品 客户一 /(注3) 10,432.45 不适用
客户二 /(注3) 8,593.89 不适用
客户三 /(注3) 272.05 不适用
二、关联采购
向关联人采购 业务经营需
华虹集团
原材料、产品及其他服 39,571.88 25,041.27 要及市场情
公司
务 况变化所致
业务经营需
向关联人采购
华海清科 27,116.25 16,839.45 要及市场情
设备及备件
况变化所致
三、关联租赁
自关联人处承租物业及 华虹集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
华虹集团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11,200.00 9,244.28 不适用
公司
注 1:2025 年度部分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预计金额系按美元金额进行预计,本公告中按
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注 2:该部分交易金额系按实际交易发生时相关汇率进行计算,非统一换算。该部分数
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注 3:相关数据已在公司此前披露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公告中进行披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人民币1,352,148.4493万元
【
】
【
】
法定代表人 秦健
成立日期 1996年4月9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177号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资产经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51.7430%,上海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15.2854%,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568%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峻
成立日期 1994年9月26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高邮路19号
主营业务 投资与投资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财务指标
(人民币万元,以下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9,230,748.9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6,667,721.63
营业收入 1,817.47
净利润 229,719.71
公司与客户一、二、三发生的关联交易,因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
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
益。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
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
华虹集团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上海联和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叶峻担任其董事长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
议、下达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设备、备件及其他服务,自关联人处承租物业及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向关联人出
租物业。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
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虹集团公司供应集成电路等产品并自华虹集团公司采购产
品及其他服务,有效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 12 月 20 日签署《翻班宿舍租赁及定制装修合同》并于后续陆续签署相关补充
协议,约定上海华虹宏力自华虹置业承租房屋用于员工宿舍,其中,17,412.87
平方米宿舍物业的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20 年,7,726.32 平方米宿舍物
业的租赁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业管理相关协议,约定上海华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华虹宏力提供物业管理
及停车位租赁服务,有效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虹宏力”)与华力微于 2010 年至 2014 年期间陆续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及相关
补充协议,约定上海华虹宏力将相关厂房出租予华力微,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2 月 28 日止。
【
】
【
】
议》并于后续陆续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上海华虹宏力将洁净厂房出租予华力微使
用并收取租金,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除已签署的上述协议外,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
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协议或下达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系为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
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