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5-091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42,5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姚洪、林桂燕、谭志伟、郑刚、沈强、唐向红、杭州仁旭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713,46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713,46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预计
(一) 日常性 279,192 100% 0 0% 0 0%
关联交
易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辉、郑宇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