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许汉
友先生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南京泉峰汽车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泉
峰(中国)工具销售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预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70 万元。本次预计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严格遵循自
愿、平等、诚信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以上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汉友、乐宏伟、张书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