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元道通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3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9,1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65,182,616.17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XYZH/2022BJAA21023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合计 106,518.26 77,954.4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延
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11 月 原预计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
项目名称
金投资金额 30 日已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区域服务网
点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上述延期的募投项目仍处于稳步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计划。若未来因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而导致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的场地购置等尚未完成,设备的采购工作
仍在陆续进行,区域服务网点建设工作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需要进
一步优化和提升。结合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出于谨慎性考虑,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持审慎态度;同时,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率,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更加稳妥地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
对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
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市场变化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
和外部监督,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
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
效。公司将调整制定合理的建设计划,逐步落实并保障按期达成预期目标。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对“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项目
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实施“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
要举措。通过优化服务网点布局,改善工作条件等,公司能够有效提升服务效率
和响应能力,增强在区域市场的竞争优势。同时,该项目有助于扩大服务网络覆
盖范围和人员规模,更有效应对行业竞争。此外,随着通信运营商集中采购趋势
的加强,项目的推进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内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客户服务水
平,助力企业实现规模效应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通信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增加、空间扩大、业务类型丰富,
发展前景广阔,为本项目提供市场空间;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凭借高质量服务树
立扎实品牌形象,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在“集中采购”政策下,过往经验和品
牌知名度成为招标重要参考,能有效转换为经营业绩,为项目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建立“扁平化”销售和“集中化”管理模式,标准化管理业务流程,依托信
息化管控,能够保障业务扩张期服务质量稳定,快速打造高效业务团队,为项目
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公司认为“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实施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计划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
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争取实现
项目效益最大化。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
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
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际建
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
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元道通信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建忠 乔军文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