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5-055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70%,全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601 名,代表股份 4,412,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9%,全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7,56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88%;反对 3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4%;
弃权 1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383%;反对 3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6%;弃权 1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颖、蒙象君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