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5-05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议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3.69元/股(含)调整至45.00元/
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33,1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87%,最高成交价为3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
额为50,096,4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
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三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际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
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
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
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之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
质押和出借。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三年内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