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邦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旭 联系电话:13501172816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晓坤 联系电话:153118798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旭、韩晓坤、黄沁玙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2 日、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查阅检查期内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会议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访谈公司管理层;了
解公司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核查独立性、同业竞争承
诺的履行情况。
是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是
务规则履行职责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调查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查阅审计
委员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审计划、内审报告;查阅公司对外投资
相关管理制度。
是
适用)
计部门(如适用)
是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是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是
适用)
不适用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不适用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不适用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是
评价报告(如适用)
是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查
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核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访谈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及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进行对比。
是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取得关联方交易
材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执行情况。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不适用
情形
不适用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查阅募
集资金银行专户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等公告内容;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合规情况。
是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不适用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访谈公司管理层,
了解公司业绩波动的情况与原因。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检查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
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
记录及相关凭证。
是
风险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 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356.0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2.34%;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0.4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10.64%,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
较高所致。
截至本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建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旭 韩晓坤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