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环保”、“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刘拓、薛艳伟
(三)协办人:王国光
(四)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五)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9 层中科环保
第 1 会议室及线上
(六)培训人员:刘拓
(七)培训对象: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相关
人员及公司其他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等法律法规要
求以及 2025 年度 A 股资本市场发展动态,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 2025 年 A 股资
本市场概况、2025 年 A 股资本市场监管新规并结合 2025 年 A 股资本市场典型监
管案例进行讲解,加深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
其他相关人员对 A 股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形势与政策导向、上市公司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规范运作要求等方面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中科环保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
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中科环保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中科环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和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通过讲解 2025 年
来资本市场政策、监管新规和监管案例,参与本次培训的相关人员对当前监管要
求有了更加直观的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拓 薛艳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