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欢乐家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2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000.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94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为 37,423.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从 2021 年 6 月
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使用募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号 诺投资总额 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合计 - 21,100.00 3,100.00 1,409.78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黄埔大道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分行
合计 - - 1,838.69
公司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4)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 累计使用募 本期投 利息及现金管理 节余募集
序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集资金金额 入金额 收入扣减手续费 资金金额
号
额(A) (B) (C) 后净额(D) =A-B+D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合计 2,000.00 1,144.41 134.79 105.56 961.15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投放终端冷冻展示柜,公司
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结合终端渠道反馈、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等综合因素进
行了适时调整,并根据消费趋势变化采用了丰富多样的营销手段和品牌展示方式,
因此将该项目结项。同时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
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产生一定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
金 961.1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
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上述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的项目
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
终止。
五、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使信息系统
整体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需根据各业务部门信息化需求对相关业务流
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因此整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
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
实施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将
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二)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数据中心场所建设、软硬件购置、项目开发支出及项目
实施费用投入,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建成以总部为管理中心,覆盖各地分
公司及生产基地的完整的信息化体系,并实现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物流供应
链等子系统的相互对接,实现公司信息系统的全面统一管理,提升公司的经营管
理效率。
公司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随着公司营销网络不断完善,建设
统一、完整的信息系统将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重要协助和支撑,同时公司已
有部分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并有专门的信息化团队负责运营管理,为
该项目具体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认为本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
范性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高
效和安全的使用。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
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1)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建
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
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
度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更,此次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前述事项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内部审批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