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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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5-08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
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刘利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刘利
兵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刘利兵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呈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利兵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利兵先生可行权期权 25,000 份尚未行权,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
   刘利兵先生在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
履行了各项职责。在此,本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刘利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
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徐颂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枫先生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
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晓
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李晓枫先生简历
  李晓枫先生:出生于 1982 年 8 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
业,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澳大利亚 Port of Newcastle 董事。历任宁波海事法院助理审判员,中国租船有
限公司法律与风险控制部项目经理,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高
级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及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法
律事务部总经理、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执行总经理。
  李晓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况;李晓枫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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