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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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
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32,875,9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预
计公司
(一) 度日常 15,900 100% 0 0% 0 0%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尤存国、冯恺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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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