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7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30 开始,会期
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公司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1,273,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0.5527%。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224,994,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1802%。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6,279,4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726%。
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格的议案》
同意 228,001,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4097%;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7,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8889%;反对 3,260,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184%;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季俊宏律
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5 年 12 月 30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