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11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陈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27,979,8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9%。本次质
押后,陈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74,82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3.30%,
占公司总股本的 8.2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571,510,9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9%。本次
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29,730,000 股,占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的 57.69%,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7%。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陈刚先生质押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如下:
单位: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融资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东 数 限售股 充质押 资金用途
比例 比例
广州银行 为出质人
陈刚 是 5,000,000 否 否 1.52% 0.24%
南海支行 经营用途
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比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中限售股份 份中冻结 中限售股份 份中冻结
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陈刚 327,979,879 15.49% 169,820,000 174,820,000 53.30% 8.26% - - - -
义乌市衡
英企业管
理合伙企 16,392,446 0.77% - - - - - - - -
业(有限
合伙)
珠海横琴
舜和企业
管理合伙 227,138,642 10.73% 154,910,000 154,910,000 68.20% 7.32% 154,910,000 - 72,228,642 -
企业(有
限合伙)
合 计 571,510,967 26.99% 324,730,000 329,730,000 57.69% 15.57% 154,910,000 - 72,228,642 -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和不同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29,730,000
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7.6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到期的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股本比 对应融资余额
到期时间
数量(股) 例(%) 例(%) (万元)
未来半年内 67,820,000 20.68 3.20 35,000
未来一年内 102,000,000 31.10 4.82 46,400
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不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其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职务收入、股票红利、
投资收益等各项收入,以及股权质押续期、银行贷款融资等。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营能力产生实质影响。如后续出现股票价格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股权结构、
日常管理等不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