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9 2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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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2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9967    债券简称:24 广发 03   债券代码:148585
债券简称:22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004    债券简称:24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8591
债券简称:22 广发 Y3   债券代码:148016    债券简称:24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603
债券简称:22 广发 02   债券代码:149990    债券简称:24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604
债券简称:22 广发 03   债券代码:14999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711
债券简称:22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010    债券简称:24 广发 08   债券代码:148988
债券简称:22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01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989
债券简称:22 广发 08   债券代码:148027    债券简称:24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942
债券简称:22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028    债券简称:24 广发 12   债券代码:524029
债券简称:22 广发 12   债券代码:148067    债券简称:24 广发 13   债券代码:524030
债券简称:23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8192    债券简称:24 广发 14   债券代码:524084
债券简称:23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253    债券简称:25 广发 01   债券代码:524121
债券简称:23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270    债券简称:25 广发 02   债券代码:524122
债券简称:23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271    债券简称:25 广发 03   债券代码:524149
债券简称:23 广发 Y3   债券代码:148286    债券简称:25 广发 C1   债券代码:524181
债券简称:23 广发 Y4   债券代码:148309    债券简称:25 广发 C3   债券代码:524265
债券简称:23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376    债券简称:25 广 KC1   债券代码:524282
债券简称:23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484    债券简称:25 广发 C5   债券代码:524375
债券简称:24 广发 01   债券代码:148583    债券简称:25 广发 C6   债券代码:52447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2   债券代码:148584    债券简称:25 广发 C7   债券代码:52454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发行人”或“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广发 Y1”,债券代码:149967)、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
     (第二期)   “22 广发 Y2”,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48004)、
“22 广发 Y3”,债券代码:148016)、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02”,债
券代码:149990)、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2 广发 03”,债券代码:149991)、
券简称“22 广发 05”,债券代码:148010)、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2 广发 06”,
             (品种三)
债券代码:148011)、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08”,债券代码:148027)、
券简称“22 广发 09”,债券代码:148028)、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债券简称“22 广发 12”,
             (品种二)
债券代码:148067)、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1”,债券代码:148192)、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2”,债券代码:148253)、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广发 04”,债券代
码:148270)、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债券简称“23 广发 05”,债券代码:148271)、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3”,债券代码:148286)、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
     (第四期)   “23 广发 Y4”,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48309)、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376)、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09”,债券代码:148484)、
券简称“24 广发 01”,债券代码:148583)、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4 广发 02”,
             (品种二)
债券代码:148584)、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4 广发 03”,债券代码:148585)、
“24 广发 Y1”,债券代码:148591)、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广发 04”,债
券代码:148603)、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广发 05”,债券代码:148604)、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711)、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广发 08”,债券代
码:148988)、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广发 09”,债券代码:148989)、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24
广发 Y2”,债券代码 148942)、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广发 12”,债券代码
种二)(债券简称“24 广发 13”,债券代码:524030)、2024 年面
                  (债券简称“24 广发 14”,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债券代码 524084)、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 广发 01”,债券代码 524121)、
券简称“25 广发 02”,债券代码 524122)、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 广发 03”,
债券代码 524149)、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 广发 C1”,债券代码 524181)、
券简称“25 广发 C3”,债券代码 524265)、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5 广 KC1”,
债券代码 524282)、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三期) (债券简称“25 广发 C5”,债券代码 524375)、2025 年面
                  (债券简称“25 广发 C6”,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四期)
债券代码 524471)及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五期) (债券简称“25 广发 C7”,债券代码 524544)的受托管理
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经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度规范、《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对《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废止其
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修订、删
除公司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内容,将股东大
会修改为股东会,并同意撤销监事会办公室。发行人第十一届监事会
监事周锡太先生、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周飞媚女士及易鑫钰女
士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不
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系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日常管理与经营、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东方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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