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于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独
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厦门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厦门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进一步
筑牢公司稀土深加工产业链原料安全屏障,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会议同意将本次向厦门赤
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
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原
则符合市场化及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
力造成不良影响。会议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
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
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会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
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会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
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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