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9 21:11: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
                         “上市公司”、
                               “公司”)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
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陆永志、王大为
(三)现场检查人员
  陆永志
(四)现场检查时间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及
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并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
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文件以及其
他应当披露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并与公开披露的公告进行对比分析,核查公司
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真
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核查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
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查阅了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查阅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进行了
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
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查阅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察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所在行业的相关研究报告及
市场信息,并通过公开信息了解了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正常,经营模式、业务结
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董事会及股东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建议公
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
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
述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凯赛生物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情况、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陆 永 志              王 大 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赛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