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
用。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不限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
花旗银行、成都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远东租赁、中国农业银行、
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
业务。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思特
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协议》,公司就前述融资业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0,5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1,466.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5%,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