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5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攀森”)因前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
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其担保 1,360
万元,孙公司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锐美”)为其担
保 64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及孙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车
载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金属
配件制造;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01,479,467.55 207,463,994.27
净资产 119,910,167.47 116,737,965.91
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 43,059,706.59 135,207,811.00
营业利润 3,462,964.05 18,359,217.89
净利润 3,172,201.56 14,510,373.78
攀森为广州锐美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攀森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重孙公司的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1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保证人(乙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
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2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保证人(乙方):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
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孙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
重孙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在持股比例的范围内为江苏攀森的债权提供担保,孙
公司广州锐美为剩余的债权提供担保。公司对江苏攀森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
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
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3,070.25 万元
(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其他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