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9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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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份51,86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19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092%。
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8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1626%;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0.246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8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3596%;反对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0.246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8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5%;反对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3.0542%;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0.246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陈镭律师、杨礼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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