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 汇科 公告编号:2025-089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德桃先生主持。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79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85,973,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6.680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9人,代表股份1,636,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98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1,718,7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1,636,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7%。
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刁青山律师、詹雅婧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275,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218%;反对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
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4,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40%;反对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80%;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0%。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刁青山律师、詹雅婧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