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9 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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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勤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刘淼女士因工作职能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法务部、并购投资部和海默研究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
免去刘淼女士财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张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
去职务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提升运
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投资发展部更名并购投资部,与
海默研究院、法务部一起由副总经理负责管理。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
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杜勤杰先生、刘淼女士、张雷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
其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杜勤杰先生、刘淼女士、张雷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
其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等;
  ⑧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4)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杜勤杰先生、刘淼女士、张雷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
其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
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择期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
审议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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