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
东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蒋峻
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或“乙方”)的通知,转让
方与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信慧城”或“受
让方”或“甲方”)于近期就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蕾奥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
女士、蒋峻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与交信慧城签署了
《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
转让协议》”或“原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交信慧城转让合计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14,957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11%,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的价格为 15.00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160,724,355.00 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等相关公
告。
注:原协议转让事项披露前,公司总股本为 211,340,389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 210,073,660 股;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11,340,389 股变更为 210,959,534 股,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中
转让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均以公司最新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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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完成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及《公司章程》修订工
作,《股份转让协议》原转让方五/乙方五金铖先生因任期届满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职务;《股份转让协议》原转让方
六/乙方六牛慧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所持有股份需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需锁定六个月。为有序推进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先生、金铖先
生、牛慧恩女士、蒋峻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与交
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签署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
转让股数 转让股数
转让方 转让方
(股) (股)
转让方一/乙方一 王富海 2,768,559 转让方一/乙方一 王富海 3,698,457
转让方二/乙方二 朱旭辉 1,310,310 转让方二/乙方二 朱旭辉 1,310,310
转让方三/乙方三 陈宏军 1,310,310 转让方三/乙方三 陈宏军 2,240,208
转让方四/乙方四 王雪 1,310,310 转让方四/乙方四 王雪 1,310,310
转让方五/乙方五 金铖 929,898 原转让方五/乙方五 金铖 0
转让方六/乙方六 牛慧恩 929,898 原转让方六/乙方六 牛慧恩 0
转让方七/乙方七 蒋峻涛 824,228 转让方五/乙方五 蒋峻涛 824,228
转让方八/乙方八 张震宇 697,423 转让方六/乙方六 张震宇 697,423
转让方九/乙方九 钱征寒 634,021 转让方七/乙方七 钱征寒 634,021
合计 10,714,957 合计 10,714,957
《股份转让协议》中转让方五/乙方五金铖先生、转让方六/乙方六牛慧恩女士涉
及的条款内容自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后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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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共计 10,714,95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其中,乙方一向甲方转
让上市公司 3,698,45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乙方二向甲方转让上市
公司 1,310,31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乙方三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乙方六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697,423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3%;乙方七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634,021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
成后,甲方将持有上市公司 10,714,95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
格×本补充协议第 2.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数量。
本次股 份转让的总 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零柒拾贰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
(?160,724,355.00),其中,甲方应向乙方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伍仟伍佰肆拾
柒万陆仟捌佰伍拾伍元整(?55,476,855.00);甲方应向乙方二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
币壹仟玖佰陆拾伍万肆仟陆佰伍拾元整(?19,654,650.00);甲方应向乙方三支付的转
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仟叁佰陆拾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3,603,120.00);甲方应向乙方
四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伍万肆仟陆佰伍拾元整(?19,654,650.00);
甲方应向乙方五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陆万叁仟肆佰贰拾元整
(?12,363,420.00);甲方应向乙方六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零肆拾陆万壹仟叁
佰肆拾伍元整(?10,461,345.00);甲方应向乙方七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玖佰伍拾
壹万零叁佰壹拾伍元整(?9,510,315.00)。
免(或附条件豁免)的前提下,自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
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支付
金额为 80,362,177.50 元。其中,甲方向乙方一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27,738,427.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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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向乙方二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9,827,325.00 元;甲方向乙方三支付第一期转让价
款 16,801,560.00 元;甲方向乙方四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9,827,325.00 元;甲方向乙方
五 支 付 第 一 期 转 让 价 款 6,181,710.00 元 ; 甲 方 向 乙 方 六 支 付 第 一 期 转 让 价 款
户以乙方书面确认为准。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金额为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剩余款项,
甲方向各乙方支付的第二期转让价款分别为本补充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甲方应向各乙
方支付的转让价款扣除甲方根据本补充协议第 3.2.1 条已向各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
价款。
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适用《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除本补充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
外,本补充协议中所使用的定义和术语与《股份转让协议》中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具有
相同的含义。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鉴于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后转让股数发生变更,根
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富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陈宏军先生、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编
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将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
《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王富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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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三)陈宏军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四)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更新稿)》;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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