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传媒”、“上市公司”、“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浙版传媒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
证并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7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2,222.222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28,444.45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
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650.49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
(天健验〔2021〕39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项目累计
类别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精品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
出版 出版工程项目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
出版工程项目
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
工程项目
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
工程项目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内容资
源储备项目(以下简称“优质内容项目”
)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零售门店
发行 6 系统服务能力提升及智慧书城服务平台 44,873.41 32,529.29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慧书城项目” )
新增年产 100 万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
产线
技改
目”
)
数字 9 “青云 e 学”在线教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1,038.40 3,904.66
融合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青云端”
移动学习助手项目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仓储物流
基础 项目”)
配套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
升级建设项目
补流 1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继续实施仓储物流项目、产
线技改项目、优质内容项目,并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智慧书城项目包括门店升级改造、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和智慧书城服务平台
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 44,873.4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实
际使用资金 32,529.29 万元,实施进度 72.49%。受线上线下渠道销售格局变化、
实体书店经营波动等影响,传统门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从投入产出综合考虑更加
审慎;智慧书城项目因开发内容增多、周期延长,研发成本上升,项目需要继续
实施并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仓储物流项目围绕提升仓储物流基础建设智能化水平及服务能力,计划对下
沙仓储物流基地、诸暨 1 号仓和 2 号仓进行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募集资金
总投资 5,584.2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实际使用资金 2,142.78 万元,
实施进度 38.37%。由于部分设备处于试运行及调试阶段,后续仍然具备投资的
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需要继续实施并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产线技改项目通过引进高端数字化装备,实施智能化绿色化印刷生产线技改,
扩大公司印刷产能。募集资金总投资 17,586.7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实际使用资金 13,944.42 万元,实施进度 79.29%。延期原因系引进设备因厂家调
试进度调整延期,导致后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作时间顺延,项目需要继续实
施并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完成。
优质内容项目拟通过投资、购买等方式储备国内外优质图书版权以及名家、
特色作者版权,扩充优质内容资源储备量,做强优质内容资源。募集资金总投资
期性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延迟,但优质内容资源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项目需要继续实施并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四、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优质内容项目
精品出版战略是公司深耕专业产品线建设、巩固出版主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
抓手。通过精品出版战略的持续推进,进一步聚焦头部资源,强化公司对优质内
容资源的发现、创造、整合与守护能力,是公司占据内容产业高地,实现可持续
发展的基础。本项目总投资 25,000.00 万元,公司拟通过购买方式储备国内外优
质图书版权以及名家、特色作者版权,扩充优质内容资源储备量,做强优质内容
资源。
优质内容资源储备是出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深耕专业产品线建设,做
强优质内容资源是出版企业立足主业、壮大主业的根本,掌握优质内容资源意味
着拥有核心竞争力。有积淀、有深度的优质原创内容仍然是吸引读者,提高读者
黏性的第一要素。优质内容资源的竞争已上升为出版企业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
进一步增强公司优质内容资源储备,是公司着眼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
措。
本项目总投资 25,000.00 万元,主要为优质图书版权采购费用及签约名家、
特色作者费用,所需资金拟全部使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本项目为成本类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优质内容项目拟通过投资、购买等方式储备国内外优质图书版权以及名家、
特色作者版权,扩充优质内容资源储备量,做强优质内容资源。募集资金总投资
期性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延迟,但优质内容资源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项目需要继续实施并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二)仓储物流项目
本项目拟对下沙仓储物流基地、诸暨 1 号仓与诸暨 2 号仓进行自动化、信息
化升级改造,旨在提升公司仓储物流基础建设及硬件智能化水平,提高物流服务
能力,降本增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发行业务是公司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业务板块之一,对仓储物流有巨大需求。
目前,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的中盘物流主要由约 14 万平方米的下沙仓储物流基
地提供,公司现有的仓储物流布局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本项目以浙
江省新华书店集团物流系统为基础,应用信息化和物联网等技术,对公司核心仓
储物流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立高效率、服务优、低成本的智慧物流体系,并在
此基础上打造集出版物流和多元化商业物流、供应链物流和电子商务物流、企业
化物流和社会化物流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降本增效,保持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 5,584.22 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新华书店
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成本类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仓储物流项目围绕提升仓储物流基础建设智能化水平及服务能力,计划对下
沙仓储物流基地、诸暨 1 号仓和 2 号仓进行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募集资金
总投资 5,584.2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实际使用资金 2,142.78 万元,
实施进度 38.37%。由于部分设备处于试运行及调试阶段,后续仍然具备投资的
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需要继续实施并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五、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优质内容项目和仓储物流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继
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
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技术发展趋势、项目建设
及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密切关注
市场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