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新创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创源”)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与金祥远
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祥远舵肆号”)签署
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创源持有公司股份 27,764,4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3.03%,金祥远舵肆号持有公司股份 2,064,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7%。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完成后,新创源、金祥远舵肆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行
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具体约定如下:
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
动。
接、间接持有的股权以及其控制的主体持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非财产性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性;如经沟通协商,
双方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则按照甲方意见为准。前文所称非财产性权利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公司股东会;向公司股东会提
出提案以及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者罢免董事(候选人)、监事
(候选人)的股东提案或议案及做出其他意思表示;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之规定需由股东会讨论、决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审议并行使表决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
章程规定的股东其他非财产性权利。
行使股东表决权前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按与甲方达成的一致意见采取行动;如意
见不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乙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按甲方的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出席应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股东或本协议另一方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应根据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或在甲乙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后根据甲方的意见在授权委
托书中写明相应表决的意见。
部分股份的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决定或行使,
分红权除外。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其所持公司的股份的全部或者部分质押给除甲
方及其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
束,在公司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时按照本协议约定与甲方采取一致行动。
转让等任何方式减持、处置所持公司股份,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于: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资本公积金等转增的股本、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的返
还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
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也不会作出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
行,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和执行力。
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双方违约,则根据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
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任何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
有权将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满前十日,双方可协商续期事宜并签署协议;否则,有效期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约定,新创源或新创源的一致行动人应最迟不晚于本次控制权变更所涉及的董事
会改组完成前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3%股份,以确保新创源合计取得公
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不低于 16.0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次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系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所作出的安排,
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新创源,实际控制人仍为黄涛
先生。本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不存在对上
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协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