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且节余募集资金已按照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使用完毕,公司于
近日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0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4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152,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
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 51,760,236.35 元,余额人民币 634,391,763.65 元
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开设的账号 632038075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承销保荐
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交易所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井湾子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
务。
保荐机构,并由其履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持
续督导机构变更,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
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科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开立新项目募集
资金存放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宁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职责、权力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 731906780510301 本次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科创支行 66220078801100000795 本次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632038075 本次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589875457421 本次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66090078801300000743 本次注销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 800000205617000001 本次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宁乡支行 79120180800998803 本次注销
注: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更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科创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
资金 5,172.4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8)。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已
按照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使用完毕。为方便资金账户管理,公
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