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
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202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寿光城投提供 1.00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
款期限为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 12 个月,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利率为年
利率 6%。城投控股为寿光城投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不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相关部门审
批。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业总部群 3 号楼 2208 室
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48,396.39 万元。经查询,寿光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051,001,134.79
负债总额 17,953,982,489.8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067,672,272.83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80,342,92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301,368.09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引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城投控股 10.00%的股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415,125,940.39
负债总额 23,618,729,541.5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8,696,262,829.31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96,337,387.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441,721.14
四、《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借款人: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委托人: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受托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 亿元
(五)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六)借款期限:12 个月
(七)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6.00%
(八)委托贷款的计息、结息方式:每半年结息一次,到期还本付息
(九)担保措施:城投控股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十)违约责任:
委托受托人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
(1)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隐瞒重大财务、
经营活动;
(2)不如实向委托人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担保情况等资料;
(3)拒绝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
动的监督。
日起,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按日计收罚息和复利。
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按日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在借款
期限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以欠息金额为基数,计收复利;借款逾
期后仍未支付的利息,应按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未落实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责任或未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新
的担保,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依法采取
其他措施。同时借款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同时借款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时,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
贷款,按本合同或担保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人支付损害赔偿金。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揭示及风险控制
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对公
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本次委托贷款可
能存在寿光城投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委托贷款相关协议
与合同,具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实施;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委托贷款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委托贷款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本次委托贷款由城投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整体风险可控;
(4)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在总体经营与财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
业务,不会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有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对寿光城投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
力及信用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此外,城投控股为
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降低了贷款风险。本次委托贷款亦有利于减
少公司财务费用,对提升整体效益具有积极作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博苑股份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00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6.0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
九、备查文件
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