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5-13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 3 号运机集团办公楼
四楼 418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6 人,代表股份 119,844,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2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119,580,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11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6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1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368,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6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2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8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17%;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晓奕、燕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