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5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行普通股 10,434,783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
为 13.2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8,573,918.24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
序 (%)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总额(调 金额
号 (3)=(2)
整后)
(1) (2)
/(1)
募 投 项目 智能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基地建设项目
募 投 项目 研发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
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及杭州分公司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合 - -
计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名称
合计 - - 34,339,152.12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持续审慎规划
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本报告日,“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基本完成
主体工程,因受项目整体工程量大、细节方案优化调整、雨水台风等恶劣天气导
致施工中断及各项备案验收手续繁琐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工期较原计划延迟,
进而导致后续装修施工、产线安装、设备购置及生产调试等投资计划相应滞后,
因此无法在原定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
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
情况下,拟将“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延期。
本次项目延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也未出现募投
项目需重新论证的情形。
(二) 延期后的计划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
施进度,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拟对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号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
建设及生产设备购置等,并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
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监督,做
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后续实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