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9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2025年度,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集团”)累计向公司
提供了4.05亿元的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
所有借款。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冠农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其
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9.31万元;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
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可以免
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冠农集团累计向公司提供了4.05
亿元的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所有借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 4.06 亿元
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 0%),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同意授权公司经理
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办理借款相关的全部事宜。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明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了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 4.06 亿元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 0%),且无需公司提
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主要是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豁免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 条第二款“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
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
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冠农集团向公司提供
借款事项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冠农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79.31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冠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中海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明东
先生为冠农集团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冠农集团为公司
关联法人,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设备租赁等。新疆绿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
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系。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无需支付利息且无需提供担保或
抵押,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