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9 1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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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招商银行          A 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5-0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本公司、本行或招商银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预计
    为2026年1月16日前后,有关详情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进一步明确和公
    布。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
过了《关于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
    (一)根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法人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5,742.04 亿元,2025 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 729.55 亿元,据此按 35%的比例计算本次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
    (二)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派发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全
体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
    (三)以股权登记日的 A 股与 H 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
发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 1.013 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
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董事会召开日
(2025 年 12 月 29 日)前一周(含董事会召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
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即 1 港元兑人民币 0.9056 元)。H 股股东将获宣派股
息为每股约 1.118595 港元(含税)。
    (四)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25,219,845,601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 255.48 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 35.02%
(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的议案》并同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内容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
  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
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
  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
因计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需要对小数点后相应位数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最终本公
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所占比例可能与前述比例略有差异),具体现金分红日期及
股权登记日由董事会另行公告,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内容具体实
施本次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
过了《关于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本次利润分配 A 股现金红利发放
日预计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前后,有关详情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进一步明确
和公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招商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招商银行独立董事
        关于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招商银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
公正、客观的原则,审阅了招商银行提供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文件,
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
     《关于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招商银行实际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体现了招商银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有利于招商银
行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招商银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孟刚、刘俏、田宏启、李朝鲜、史永东、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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