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5-104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其他个别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
免该事项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
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报告。
入 68,203.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0,108.98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共计 40 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本公司同行业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吴军,1999 年 9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刘羽竹,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2025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200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20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2 年至 20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25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公司原拟续聘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其他个
别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该事项对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参
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评估及审
慎研究,公司拟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
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
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理由充分恰当,变
更程序合理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
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